小兒語言治療
什麼是早期療育?
早期療育為一種整合性的醫療服務,針對六歲前疑似發展遲緩或異常的兒童,提供早期發現、早期診斷、早期治療,透過不同專業的課程,希望能開發兒童的潛力,讓發展遲緩兒童能盡早克服發展較慢的現象,協助兒童能跟上發展進度,以降低未來形成障礙的程度。
什麼是語言發展遲緩?
語言發展遲緩指兒童在理解與表達能力上與同年齡兒童相比較,有明顯偏差的現象。語言發展遲緩可能原因來自於生理因素(如:聽力障礙、智能障礙、腦傷、染色體異常、自閉症類群障礙症、注意力不集中)或環境因素(如:語言刺激不足,孩子缺少使用語言的機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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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家長有疑慮,可參考語言發展遲緩指標:
  • 8個月:聽到聲音時未能轉向音源。
  • 9個月:玩玩具時沒有笑聲或發出咿咿啊阿的聲音、不會發出聲音吸引他人注意。
  • 12個月:對自己名字無反應(尚未理解自己的名字)、不會用手指東西給別人看(指好玩的物品吸引別人看)、不會發出一長串的聲音(如:類似巴巴巴巴、咿咿啊啊的聲音)。
  • 15-16個月:無法指認或注視照顧者說的東西、尚未能以肢體動作表示「想要」或「不要」(如:伸手、點頭、搖頭、揮揮手或推開)、尚未出現有意義的詞彙。
  • 18個月:無法遵從指令,如:去拿鞋子。
  • 20個月:不會說出家人稱謂(如:爸爸、媽媽、阿公、阿嬤)、不會指出身體部位(如:眼睛在哪裡?)、不喜歡跟別人玩(常活在自己世界中)、不會模仿環境聲音(如:狗狗汪汪、車車ㄅㄚ ㄅㄚ)。
  • 兩歲:表達詞彙量少於25個、理解詞彙量少於50個、不會玩想像遊戲(如:假裝講電話)。
  • 兩歲半~三歲:對於是非問句(如:要吃餅乾嗎?)尚未能以點頭回應或口語回答、尚未出現兩個語詞的組合(如:媽媽抱抱、洗手手)。
  • 三歲:尚未能用完整句表達需求(如:我要喝水)、不會問問題(如:為什麼?去哪裡?)。
  • 四歲:講話不清楚導致他人聽不懂想表達什麼。
  • 五歲:表達語句不完整、有口吃(結巴)狀況、音量太大或太小聲。
每個兒童都有自己的發展速度,建議可多加觀察孩子的發展狀況,若觀察到與里程碑不相符時,可先觀察及等待3個月,若孩子能力有慢慢跟上則無需過度焦慮,若差距拉大則應盡早至兒童復健科尋求醫師、語言治療師的專業評估及治療。
語言治療師服務對象
  • 兒童說話不清楚 (臭乳呆)
  • 兒童語言發展遲緩(理解與表達困難,無法理解別人在說甚麼或無法表達自己的想法)
  • 嗓音沙啞或發聲困難
  • 口吃(說話不流暢)
  • 書寫障礙
  • 閱讀障礙
  • 聽力障礙
包含:
  • 全面性發展遲緩
  • 自閉症
  • 注意力不集中(過動)
  • 智能障礙
  • 聽力障礙
  • 腦性麻痺
  • 腦外傷或腦中風
  • 口咽構造異常
語言治療師服務內容
  • 語言發展評估、診斷、治療
  • 構音清晰度評估、診斷、治療
  • 嗓音評估、診斷、治療
  • 口吃評估、診斷、治療
結語
0~6歲為早期療育的黃金時機,若發現孩子語言發展較慢,可以尋求語言治療師提供評估與治療的專業服務,透過語言治療師設計的課程與活動,以及提供家長居家練習策略,治療師與家長一同努力,有效地提升孩子整體語言能力(溝通技巧、理解與表達能力、說話清晰度與流暢度、社交互動技巧)。
 
作者:動能復健科 語言治療師 陳以真